健保署公文

更正本署115年7月31日健保審字第1150671973號公告之主旨及其附件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」。


主旨: 更正本署115年7月31日健保審字第1150671973號公告之主旨及其附件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」。
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及第35條。

公告事項: 

一、更正旨揭公告主旨為「公告異動葡萄糖、氯化鈉、林格氏液、乳酸林格氏液及氯化鈉外用沖洗液等共84項目特殊藥品之支付價格。」。

二、刪除旨揭公告附件之項次59,更正後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」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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